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科研强校”发展战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校青年教师整体水平,根据《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青年基金鼓励和支持具有创新性的、学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研究期限
青年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本年度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标准
自然科学类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含艺术、体育)类每项0.5万元;每人只资助一次。
四、申报条件
1.青年基金的资助对象为申请当年未满35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或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学院组织评审并推荐2项,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单独印制的B表一式2份(A3纸张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学技术(社会科学)处。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李汶翰,电话:7601256,邮箱:36295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