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8年10月10日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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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汶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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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9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方案》《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总体方案》《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等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指针,以持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整合科技创新基地为动力,坚持绿色环保、创新引领、开放带动,围绕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强化区域创新资源布局,发挥创新对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主推作用,大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年度科技计划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激发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提升。

一、申报要求

(一)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专项分高新、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4领域组织申报,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创新导向和“十三五”规划的落实,着重突出脱贫攻坚、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等重点,通过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依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组织要加强项目、基地、人才的紧密结合,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项目。2019年度重大专项依托单位原则上为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地(自主创新示范区、兰白试验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

1.相近项目正在实施重大专项,或者近五年来重大专项已经组织实施过相似项目的,不再组织安排新项目。

2.项目牵头单位或主要合作单位已有在研重大专项项目的,不再安排承担与在研项目相近的项目。

3.同一单位的同一技术方向,不得选择不同领域分头申报。

4.重大专项可根据需要下设课题,课题设置一般不得超过3个。项目牵头单位与课题牵头单位之间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关联度不大的不同领域不同产品的技术研发不得在同一项目中进行设计。

5.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科技重大专项不超过2项。申报国际合作领域项目要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

(二)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分高新、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4领域组织申报。高新领域重点围绕军民融合、中国制造2025、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领域组织。支持开展新产品、新设备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农业领域重点围绕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支持方向为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技术装备、禽重大疾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农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慧农业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生物技术、人口健康、防灾减灾、公共安全、文物保护、新型城镇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陇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合作领域重点支持新产品、新设备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的国际合作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引领。

每个推荐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018年推荐数量。2018年没有推荐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社会发展类重点研发计划每个省级医疗机构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项。申报国际合作领域项目要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同等条件下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三)软科学专项。重点围绕推动脱贫攻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等,发挥科技智库作用,提供重大决策服务。

(四)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1.科技创新基地专项。依据《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甘科计〔2018〕3号)、《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意见》(甘科计〔2018〕4号)等精神,围绕全省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和创新链布局省级科技创新基地,采取自上而下的组织建设和自下而上申报征集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对现运行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3年逐步推进优化整合,采取自上而下为主的方式逐批推进,暂不列入此次申报通知。新建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要求和限项要求参照《关于组织2018年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甘科计函〔2018〕103号)实施。

2.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等四个层次组织,重点向科技创新基地布局。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集中,研究内容不宜大而全;重点项目对接我省十大类绿色生态产业,围绕我省重点任务的科技需求,凝练明确的科学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源头创新;重大项目应聚焦我省特色产业优势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开展具有重大突破预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前景明确的学科交叉研究。重大项目申请单位需为《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甘科计〔2018〕3号)所列各类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其它单位申报不予受理。

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省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的,不得再次申请省青年基金项目。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无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般项目、青年基金和重点项目所有申请材料以网上申报材料为准,不报送纸质文本。重大项目采取定向组织的方式,由推荐单位网上申报并报送申请材料纸质文本。

一般项目、青年基金推荐指标数量合并使用,推荐数量不超过2018年度申报数量;重点项目推荐数不超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总数的10%;重大研究项目在前期调研论证基础上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3.杰出青年基金。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国家层次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加速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申请人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业绩;在我省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省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九个月;作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者课题;(2)主持过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3)承担过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属我省相关学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

已主持国家优秀青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同层次计划项目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具有项目推荐权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4项,每个省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可单独组织申报3项(在推荐函注明),不计入推荐单位推荐指标。

4.基础研究创新群体。研究群体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研究整体(10人左右)。研究群体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一定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活跃在某一基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研究群体的学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计划申请单位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含培育基地),其它单位申报不予受理。鼓励多个重点实验室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目标明确的创新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申请材料以网上申报材料为准。每个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1项。

(五)知识产权计划。围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内容和要求组织申报。

1.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专项。一是支持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围绕专利导航试验区、专利协同运用单位和专利运营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作。试验区建设的申报主体为产业集聚区的园区管理委员会;专利协同运用单位的申报主体为行业协会、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专利运营企业的申报主体为企业。二是支持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重点推进的项目。

2.高价值专利转化实施专项。支持各类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转化实施对支撑我省科技、经济和产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支持国内外专利技术在甘肃省转化应用。

3.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专项。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园区、企业对接,开展专利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商用化服务、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引进培育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人才团队实力。

4.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聚焦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重点任务,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研究方向,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实力的研究团队和研究基础。

二、其他事项

依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2019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时间

1.项目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sstc.gov.cn/program)上运行。

2.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联系科学技术处开通账号

3.于2018年11月19日前通过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待科技厅主管部门审核受理后,打印项目纸质申报书(带水印)一式1份(A3纸张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学技术处。

4.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需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相关视频及照片(视频播放时长限制在3至5分钟,大小不超过30M;照片不超过3张,合计大小不超过10M)后,方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书。

(二)限制情形

1.项目主要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新申报项目。

3.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科技计划类别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4.已在省级科技计划或者其它渠道资助的项目不得进行再次申报。

5.项目申报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6.各类科技计划将根据需要,统一组织查新查重(无需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查新报告),查新查重结果将作为项目论证评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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