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处发[2010]10号关于组织申报“科技支甘工程”项目的通知

2010年04月30日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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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科技支甘工程”项目的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科技处发[2010]10号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落实甘肃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2009年签署的全面战略科技合作协议,进一步促进甘肃省与中科院的科技合作,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甘肃省科技厅即日起开始征集“科技支甘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科技支甘工程”科技合作协议的规定,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育种、农产品精深加工、创新药物及中药现代化为主要领域,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突出研究重点,创新研究思路。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甘肃省所属高等学校、研究院所、企业,项目必须有中科院所属单位作为技术依托或合作单位。
三、申报项目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孵化为主要类型。
四、项目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集成。鼓励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鼓励有较强研发能力的研究院所和企业参与。
五、申报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六、已申报2010年省科技各类计划及省级各类计划近三年已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七、请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此类项目,认真填写《科技支甘项目申报书》(登录甘肃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从“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科技支甘项目申报书),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田云霞 张晓冬
联系电话:7601256
科技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