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科研平台:
根据学校召开2019-2021年建设项目规划会议要求,各学院、各科研平台需报送2019-2021年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规划将形成2019-2021年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库,今后科研平台建设将对入库项目进行立项,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申报范围
1.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高校实验室、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级高校新型智库及其他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2.整合原有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新的校级科研平台,各学院限报1项。科研平台负责人原则上要求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主持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三、请各学院、各科研平台务必认真填写《兰州城市学院科研平台建设规划方案》,分别提出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所需经费等,及预期完成的科研任务(包括项目、论文、应用成果、获奖)等。
四、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将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各学院、各科研平台准备PPT进行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论证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各科研平台将《兰州城市学院科研平台建设规划方案》《兰州城市学院科研平台建设规划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8年12月7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科研平台建设规划方案
2.兰州城市学院科研平台建设规划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
8年12月5日
(联系人:孙芸霞,电话:7603249,邮箱:8625344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