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奖的通知

2018年12月12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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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更好地服务新时代民族工作,国家民委现启动2018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此次评选,拟评出一等奖10篇左右,二等奖20篇左右,三等奖40篇左右,优秀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发放奖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对申报人的具体要求

1.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同一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的署名以纸质盖章申报表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得更改;

3.同一申报人不能作为2篇以上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

4.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1)。

(二)对申报成果的具体要求

1.参评的调研报告须是本年度内完成的调研成果,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不列入参评范围;

2.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2)提交;

3.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4.正文左上角须注明“2018年度调研报告”字样;

5.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调研报告或申报材料,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报送要求

(一)对涉密的调研报告的报送要求

涉密的调研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须按保密规定要求寄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署名作者和申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二)对不涉密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使用A4纸统一打印,一式1份,正文单独装订,不加封皮,不设目录;

2.每份调研报告材料包括:调研报告正文、《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材料对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62534454@qq.com。

4.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

      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2月12日

(联系人:孙芸霞,电话:7603249,邮箱:8625344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