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转发的《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的通知》文件予以转发,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本院被抽样教师、学生参加,按期完成我校2021年度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抽样范围为2021年度同时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专任教师,并且兼顾学科、年龄、职称因素的要求,各学院选取5
名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3。
2.学生抽样范围是毕业年级本科生,且应覆盖不同学科,请各学院根据要求自行选取5名2022届本科毕业生,并发送抽样学生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提交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人负责,务必将相关要求、操作指南传达至每一位抽样教师和学生,确保于8月10日之前完成调查填报任务。
附件: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的通知
2.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操作指南
3.教育部2021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兰州城市学院抽样教师名单
4.教育部2021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兰州城市学院抽样学生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鲁彩苹,电话:5108384,邮箱:22055601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