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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科技专员管理办法(试行)》(甘科高规〔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前期征集企业需求的基础上,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第三批科技专员选派推荐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专员选派条件
1.省内高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
2.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研发水平和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成果推广、研发等科技工作。
二、入驻企业条件
科技专员入驻企业(以下简称入驻企业)为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已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有效期内的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4.有效期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5.成长发展良好,有潜力在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企业;
6.有研发需求的规模以上企业。
三、科技专员申请及推荐
1.科研人员根据自身技术专长,对照入驻企业技术需求表(见附件),自主与企业沟通对接,达成服务意向后填写《甘肃省科技专员服务企业申请表》(见附件),并签订协议书(见附件)。
2.科技专员可联合本单位和本领域内的专家组团服务企业,1家企业只能接收1名科技专员(团队)开展科技服务工作,1名科技专员(团队)只服务1家企业。2023年已选派的科技专员和入驻企业,以及在“三区”科技人才、省级科技特派员中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人员原则上不再选派。
3.已有科研人员前期服务基础,但企业尚未纳入前期科技厅征集的服务企业技术需求表的(见附件),也可按照第1条要求进行申请。
4.省科技厅将通过科技项目支持科技专员到企业开展服务工作,提出科技专员申请的科研人员须同时按照《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2024〕2号)要求,申报“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专员专项”。
5.申请“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专员专项”时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围绕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开发中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培训等填报相关内容。项目组成员为科技专员本人或科技专员团队成员、入驻企业相关技术人员。
6.科技专员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间科技专员到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90天。
四、相关要求
有申报意愿的申请人,请联系科学技术处。
与相关企业已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申报人须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甘肃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xm.gskeju.cn/user),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学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6日。
附件:甘肃省第三批科技专员选派推荐材料
(联系人:白梅,电话:18298464598,邮箱:lzcuk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