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首页 | 科技首页 | 部门概况 | 科研政策 | 科研项目 | 科研平台 | 人才团队 | 成果专利 | 学术交流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科技首页>>最新公告>>正文
科技处发【2010】38号文件 关于申报甘肃省第八届地方史志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0-06-24 09:10   兰州城市学院—科学研究处   (点击: )

关于申报甘肃省第八届地方史志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科技处发【2010】38号文件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地方史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暨省第八届地方史志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甘志学发[201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凡在2008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史志成果,均可参加评奖。所有参加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项目,可同时参加本项评奖。同时,凡在2008年4月30日前符合评奖条件而未参评的成果,这次可申报地方史志优秀成果评奖。
2、其它未经公开发表和未正式出版的,确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史志成果,须向省地方史志学会报送《甘肃省地方史志成果鉴定申请书》、成果证书及成果材料各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材料一份,经省地方史志学会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鉴定通过后,可参加评奖。申报地方史志优秀成果奖的,可直接申报。
二、成果申报
1、申报评奖的成果,由第一作者填报《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隐去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并报成果材料一式五份,另附评介评估评价和转载引用采纳材料等资料各一式五份。同时报一份完整的原件和pdf格式电子版成果材料一份。委托申报成果者,申报人应持有第一作者委托证明。
2、每位作者最多可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两项个人成果。其中编著类成果,须由主编(或编写组负责人)提出申报。系列论文是指正标题或副标题相同、从不同视角和层面研究同一问题、在本次评奖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发表的一组论文(不少于3篇),可以总成果名义申报,也可以单篇论文申报。论文集不能以总成果名义申报。
3、申报费著作类每项成果500元;论文类(含调研报告)每项成果200元;丛书类每卷(本)200元。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5日。
5、凡本次获得省优秀地方志书奖的成果将由甘肃省地方史志学会推荐参加第十二届社会优秀成果评奖。
6、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恩涌 张晓冬
联系电话:0931—7603249,7601256
E-mail:yongge0072505@sina.com
科技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C) 2005-2010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931-5108384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兰州城市学院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4644705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