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2019年03月05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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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按填表要求填写《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于3月14日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于3月15日报送纸质版。《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材料汇总后在网上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申报评审表》(WORD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详见《申报答疑》第28条第4款)。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行政2号楼511室

 

附件:

1.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docx

2. 第八届高等学校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3. 第八届高等学校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申报评审表.doc

4.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社会科学处

2019年3月5日

 

(联系人:孙芸霞,电话:7603249,邮箱:8625344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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