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精神,经本人申报、学校审核,现将我校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予以公示。
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公示信息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社会科学处将对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如无其他问题,将按规定予以推荐。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5日-19日
附件:
兰州城市学院拟推荐申报第八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公示表
社会科学处
2019年3月15日
(联系人:孙芸霞,电话:7603249,邮箱:8625344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