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2020-2022年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库和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库人选的通知

2019年06月25日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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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配合做好2020-2022年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库和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组电明字〔2019〕26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4号),加强对全省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省级重点人才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效能,省委组织部拟建立2020-2022年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库和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库。现面向全校推选高层次人才入选项目库,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重点人才项目

1.推荐重点

应立足人才工作实际,加强调研论证,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一带一路“五个制高点”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项目以《甘肃省重点人才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甘组通字〔2018〕84号)第六条所列内容为重点扶持领域,防止简单做成科研课题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推荐名额

一次推荐三个年度的项目。每年推荐3个项目,每个项目以“人才+项目”“人才+基地”“人才+产业”的形式推荐。

二、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

1.推荐范围和条件

从全省重点产业、学科从事科技研发和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骨干或团队负责人中进行遴选推荐。曾参加过“西部之光”和“陇原之光”培养计划的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选配挂任过科技副县长的科技人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创新创业能力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发展潜力大;(3)年龄不满40周岁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年龄不满35周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以项目计划实施年份计算,截止到当年的1月1日。

3.推荐名额

一次推荐三个年度的项目。每年分别推荐3名个人和1个团队项目。

三、有关要求

1.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和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实行一次申报评审入库、分年度组织实施。同时,根据项目库建设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动态调整,随时补充、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申报时要注明每个项目计划实施年份。

2.申请人填报成果类别:兰州城市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人主持(完成人)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通讯作者)、获得的教学科研奖励、授权的发明专利等成果。

3.申请人填写《2020-2022年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库和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库申请表》一式1份于2019年7月3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汶翰,电话:7601256,邮箱:36295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