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年08月28日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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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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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甘发改高技函〔2019〕11号)(参见网址:http://fzgg.gansu.gov.cn/content/2019-08-22/44628.html),甘肃省发改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为切实发挥省级创新平台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面向全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实验验证,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今年将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学校可申报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拟申报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绿色生态产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突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所属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优势,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实验研究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应拥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研究技术带头人,有较为稳定的科研团队(原则上不少于3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能满足研究开发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少于15人),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

3.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

4.申报单位在申报领域已获得其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或申报领域已设立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请于2019年9月18日前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一式2份报送行政科技处综合科,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信息表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19年8月27日

 

 

 

 

联系人:秦  莉,电话:7603249,邮箱:5647970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