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兰州城市学院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2019年12月16日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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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支撑“科研强校”战略,学校列出一批项目选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紧围绕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推进学校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方式方法支撑。

二、立项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专项项目共确定6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科研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以上(含)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有在研项目无故不结题、近5年内有科研项目因故被终止或撤项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3.申请人及团队成果应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课题要求

1.本通知发布的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见附件),申请人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申请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

五、纪律要求

申请人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学校科研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六、材料报送

请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1月6日打印《申报书》一式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社会科学处,《申报书》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汶翰,电话:7601256,邮箱:36295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