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9年科研工作完成情况,科学谋划2020年学校科研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传达安排做好2019年度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会议精神与学校工作部署,请各学院、各科研单位提交2019年度科研工作总结。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提交2019年度科研总结,包括学术交流月总结。年度总结与学术交流月总结分别成文(已经提交学术交流月总结的学院除外)。各学院科研总结内容也要涉及到本学院下设的科研机构(包括科研平台、实验室、工程中心)与研究所的内容,科研成果尽量详实,科研机构要有具体的负责人信息。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其科研工作人员督促本院教师及时将本人的科研成果于1月16日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完成学院初审,以免影响年度科研考核。教师录入成果时一定要仔细认真,刊物要录全名,科研系统内所有项都要填写录入。
3.请各学院科研院长督促本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工作人员将本学院的学术交流情况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专家讲座录入时一定要有确定的时间、地点、讲座题目等详细信息。
二、报送要求
总结呈分管科研的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综合科办公室(2号行政楼51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学院(部门)名称+2019年科研工作总结”。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秦 莉,电话:7603249,邮箱:5647970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