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机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发挥科学研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科技处拟定了《兰州城市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请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秦莉
意见建议受理信箱:564797043@qq.com
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下周四)16:00之前。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2.《兰州城市学院科研机构建设申请书》
3.《兰州城市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表。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