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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3-27 10:15     (点击: )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省新质生产力形成,省科技厅发布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申报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方向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要坚持国家所需和甘肃所 能相结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中央科技委决策部署在甘肃的 落地落实,紧紧围绕《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重点任务,关注支撑各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关键技术问题,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发挥兰白自创区、兰白试验区、高新区等创新主体聚集区作用,鼓励项耳牵头单位加强与中央在甘、省外创新主体的合作”采用定向征集和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等五个方面的项目入库储备。

二、储备项目重点征集方向

(一)公开征集方向

1.重大科技任务

支持中央科技委员会决策部署以我省为主实施的,需要中 央财政予以支持的重大科技任务。此类项目在中央科技委员会 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后即时通过定向组织或自由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储备。

2.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重点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区域、科技园区内的各类科技创新主体,重点围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绿色化工、绿色冶金、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的研发活动。

(2)重点支持科技招商新引进落地的国内外优质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功能总部、龙头企业、创新平台等牵头实施的科研项目。

(3)重点支持落实兰西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相关规划,以及我省与四川、重庆、海南、广西、内蒙、浙江、陕西、新疆、广东等已签订的经济社会发展合作战略框架协议(行动计划)开展的跨区域科研合作项目。

3.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重点支持2021年以来新认定布局(备案)的省实验室、省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含国家中心分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聚焦该创新基地主要研究方向开展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工业领域:聚焦科技支撑重点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技术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技术水平提升,数字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重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转化应用项目。

(2)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粮食安全、种质资源创新和新品种选育、耕地质量提升、盐碱地综合治理、农机装备研发、农作物高效种质管理与标准化生产创新、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重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转化应用项目。

(3)社发领域:重点支持中药院内制剂转化开发、中药材生态种植、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三废”资源化利用及评估检测等方面重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转化应用项目。

5.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坚持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具有牵引作用且学科优势明显、学科特色鲜明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推动我省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

三、储备项目资金额度

中央引导资金要充分体现引导性,构建财政投入、单位自筹、风险投入、银行信贷等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2024年下达我省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采取事前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公开申报入库的项目支持经费参照2023年度平均支持强度212万元申报

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应有自筹经费投入。自筹经费均须明确经费来源渠道,并提供相应配套经费承诺书。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研发人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三)产学研合作等各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属于重点支持的项目,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各类创新载体申报的项目,须提供相应印证材料。以上各类材料均以附件形式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申报与推荐

(一)储备项目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储备按现有省级科技计划体系申报渠道进行申报,通过“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xm.gskeju.cn)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据实、合理填写项目材料、预算安排和绩效目标,对数据真实性负责。经学校审核推荐的项目请于2024年4月3日之前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A3双面印制,骑缝装订)报送科技处项目科304室,同时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发至指定邮箱。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线上申报。

(二)储备项目形式审查

储备项目将参照《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和申报基本条件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储备项目库。

(三)储备项目使用

经推荐单位推荐并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纳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项目储备库。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立项支持的项目均从项目储备库中遴选,待中央引导资金下达后予以安排,不再单独发布申报通知。

六、其他事项

项目参照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期 2年,其中第一年度绩效完成率不低于70%。鼓励与省内外创新主体协同科技攻关,鼓励产学研用联合攻关。

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储备项目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白梅,电话18298464598邮箱:lzcukjc@163.com


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储备项目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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