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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2-22 15:11     (点击: )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持续强化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对标“两个先行先试”“三个有组织”政策导向,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我省强科技行动,202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优秀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选题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三)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四)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五)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应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部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教育厅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已主持完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在研产业支撑计划项目前两位参与人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5.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

二、支持方式

(一)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按照2023年项目限额申报。

(二)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4万元。

学校优先支持科研兴校工程相关学科和通过研究能实现成果转移转化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教育科研项目。

(二)学校将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和申报质量。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

(三)禁止“一题多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三年并纳入学术不端黑名单。

(四)科研项目涉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科研安全。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立项程序

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由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项目限额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备并由学校安排实施、组织验收。

五、材料报送

本项目通过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填报(文件“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申报书》、《匿名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见附件)。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白梅,电话18298464598邮箱:lzcukjc@163.com


附件【2024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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