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首页 | 科技首页 | 部门概况 | 科研政策 | 科研项目 | 科研平台 | 人才团队 | 成果专利 | 学术交流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科技首页>>最新公告>>正文
关于组建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2021-03-09 09:00     (点击: )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全市科技创新和决策服务中的咨询参谋作用,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升兰州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按照《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组建兰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公开征集全市科技创新主要学科与产业领域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推荐入选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为全市科技创新主要学科(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经济领域专家及第一、二、三产业领域)的高层次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

兰州市科技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专家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或其他方面推荐、市科技局综合遴选入库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

1.入库专家应熟悉市内外科技领域相关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同时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失信等不良记录,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熟悉兰州市经济发展状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家级专家、部分稀缺专业人才,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评价、评审服务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科技领域专家

①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②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

③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④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际或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2.产业领域专家

①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②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③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④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际或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入库专家职责

专家库组建后,市科技局对兰州市科技专家库实施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分批公示、每2年更新的方式进行管理。

入库专家受市科技局委托,负责对区域创新发展规划编制、科技项目评审及结题验收、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评价,并对评审、评价等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将根据评价、评审等对象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工作时间长短等按有关规定向评价专家支付报酬。

三、入库方式

凡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申请成为兰州市科技专家的,需填写《兰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审核后统一推荐。市科技局对通过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并颁发《兰州市科技局科技专家聘书》。

 

附件:兰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表.xlsx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芸霞

联系邮箱:862534454@qq.com

联系电话:0931-5108384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9日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C) 2005-2010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931-5108384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兰州城市学院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4644705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