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结题科研项目办理结账手续的通知
各项目团队: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兰城[2018]113号)规定,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需办理结余经费结账手续,请2016年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附件1),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兰州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
附件:1.2016年结题科研项目信息一览表
2.兰州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申请表
(联系人:李汶翰,电话:5108382,邮箱:362957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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