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2020年度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实施内容
紧紧围绕兰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调动各类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将创新能力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重点支持已完成研发、中试阶段,具备实施产业化的人才、技术装备和产业基础等条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能够形成先进技术成果在兰落地应用的项目。
(一)高新技术类围绕全市十大生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重点支持以下技术领域:创新平台建设、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
(二)农业科技类重点支持市属科研院校和企业,开展新品种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转化支撑农业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以下技术领域:农作物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 、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机械装备开发、畜牧业健康发展、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生物农业。
(三)社会发展类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和引进社会发展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以下技术领域: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与城镇化发展、养老养生、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研究项目已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相关部署,开展了先期征集工作,此次项目申报不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研究项目进行征集。
二、组织实施
(一)2020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年-2021年。项目承担单位需为兰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三)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按照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需落实1:1的自筹配套资金,申报单位必须出具相关的自筹经费投入承诺函。
(四)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对外招商引资的创新类项目;
2.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4.项目承担单位获得产业发展基金或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在不同科技计划类别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的同一项目。
2.已在省级科技计划或者其它渠道资助的项目。
3.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牵头申报的项目。
4.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未通过项目中期督查的项目。
5.曾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加整改的项目。
6.不符合关于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7.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请人须登录“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由兰州科技网点击进入,网址:http://kjj.lanzhou.gov.cn/),注册成功后,在线提交项目资料。申报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入库时,需登录“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系统”进行填报。
(二)请于2020年6月22日前在线打印经学校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受理后的《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A3纸张双面印制、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
项目领衔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务及各层次人才的认定证明。并附具体说明材料,包括主要研究领域、学术头衔、科研成果等(500字以内)。
2.创办、服务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授权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有关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项目预计可实现研发投入、实现产值、实现利税、项目的先进性、创新类型等。
附件: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李汶翰,电话:5108382,邮箱:36295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