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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2020-05-13 11:41     (点击: )

关于申报2020年“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动一批先进适用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市落地转化,现将2020年度“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有效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创新能力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度高,并已完成研发、中试阶段,具备实施产业化的人才、技术装备和产业基础等条件,能够形成先进技术成果在兰落地应用的项目。

二、实施内容

(一)聚焦十大生态产业、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领域,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技术、5G网络、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方向征集。

(二)加强先进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及时梳理重大技术需求,根据需求不断优化科技成果供给的质量及结构,引导企业积极应用成果平台发布的先进技术,做好需求与供给的精准对接。

三、组织实施

(一)“十大科技项目”和“十大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2021年。项目承担单位需为兰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按照“两头严、中间松”原则,对项目立项和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对项目中间执行阶段充分放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二)提升项目评价评审工作水平。按照《甘肃省科技评价评审专家行为规范(试行)》和《甘肃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参与项目评审专家行为,建立评审专家对评审意见终身负责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项目立项评审和管理运行水平。 

(三)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学校限推荐申报1项“兰州市10大科技项目”或“10大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在不同科技计划类别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的同一项目。

2.已在省级科技计划或者其它渠道资助的项目。

3.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牵头申报的项目。

4.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未通过项目中期督查的项目。

5.曾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加整改的项目。

6.不符合关于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7.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

项目申报人须登录“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由兰州科技网点击进入,网址:http://kjj.lanzhou.gov.cn/;或直接访问http://61.178.109.102/login2.jsp),注册成功后,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计划类别选择“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线提交项目资料,完成项目入库申报。

(二)材料报送

请于2020年6月2日前在线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受理后,打印项目纸质申报书(在线打印),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A3双面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报送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李汶翰,电话:7601256,邮箱:362957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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