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根据学术交流月安排,请各学院、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19〕323号)文件与{兰州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州城市学院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兰城党〔2016〕101号)文件。
附件1: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州城市学院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