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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0-12-20 16:48   科技处   (点击: )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科技处发[2010]58号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予以转发,请各相关单位通知教师、科研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严格按照要求申报(详情请查阅附件)。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书要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指南》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
四、资助额度: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项目的研究期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七、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且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八、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或科技处网页中下载;必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规格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更改、加页;申请书一式七份,《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骑缝装订。
九、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请各位申报者于2011年2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tianyx1979@163.com,初审通过后,于2011年2月18日(9:00-12:00,14:00-17:00)将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田云霞 张 敏 张晓冬
联系电话:7601256 13919289656
附件:
1.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6.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2010]58号附件5.申请书.doc (因网络原因,本申请书可从QQ群“城院科技处”群共享中下载,群号:105448238,也可电话联系13919289656)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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