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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科技处发[2011]2号 关于做好第四届兰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1-03-03 15:54   兰州城市学院—科学研究处   (点击: )

关于做好第四届兰州市青年科技奖

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科技处发[2011]2号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兰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兰科协发[2011]3号)精神,第四届兰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称
第四届兰州市青年科技奖。
二、获奖人数
第四届兰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奖总人数为10名,往届获奖者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在兰州地区工作,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该思想或见解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后或专著出版后,被公认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者;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锐意创新,解决了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技术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三年来,该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获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得国家发明金奖者;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农业实用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者。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推荐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兰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的要求,准确把握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质量;
2、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完成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对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4、各学院以将推荐人名单及单行材料(盖章)于3月18日前报科技处成果转化科;单行材料包括年龄、学历、职称、近五年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和完成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具体评奖事宜请参阅附件
电 话:7603249,7601256
联系人:王恩涌 张晓冬
附件:(附件请从我校办公自动化中下载 或请从科技处qq群105448238群共享中下载)
1关于开展第四届兰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兰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表1
3兰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表2
4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表3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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