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开展年度检查的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科技处发[2011]50号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及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开展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年以前(不包括2011年)立项的全部在研(含正在申报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等情况。
2、各类项目应严格按照《申请书》批准的项目组成员和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确需更改者,要填报《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各项目负责人要据实填写《项目年度检查表》并撰写年度自检报告,于12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电子版发至40408916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田云霞 张晓冬
联系电话:7601256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3、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