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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1-05-13 15:22     (点击: )

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着眼“十四五”甘肃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关注重点领域和方向,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增强课题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4年内完成。

二、申报对象

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各类教师,以及致力于教育教学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三、申报类别及要求

总体要求: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数限定在10名以内,且每位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以往承担的同类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各课题类别的申报负责人还需满足:

(一)重点课题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的指定范围进行研究,理论基础扎实,研究观点明确,具有较高的研究及应用价值。

(二)一般课题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高级及以上同行专家推荐。课题要聚焦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较高的实践指导意义。

四、申报程序

(一)初审阶段:学校按照下达的限额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将推荐结果在学校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上报材料。

(二)复审阶段:采取网络评审。学校组织推荐课题申报教师于指定时间登陆网站上传申报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申报方式

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学校通过”初审后,于2021年6月8日前将《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兰州城市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管理审核表》1份报送项目管理科电子版《评审书》和《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附件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汶翰,电话:5108382,邮箱:362957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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