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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2021-04-30 15:49     (点击: )

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21-2022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两会精神,围绕新发展格局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等重大发展战略,结合兰州实际,以解决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形成一批有深度、有份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服务,为兰州改革发展安全稳定服务。

二、项目设置

本年度规划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三大类。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由选择申报。

1.重点项目。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影响兰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地方特色学科和有关基础理论问题。

3.立项不资助项目。主要是指选题具有研究价值,且已有研究经费,经学科评审组评审建议立项的项目。此类项目纳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统一管理,但不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规划资助项目。在项目申请表规定栏目写明项目类别(如“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立项不资助项目”)。

3.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4.往年立项市社科规划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申报。

5.《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方向和主要选题,在具体确定研究选题时,允许以下三类不同情况:资助项目应按选题申报,但可根据选题条目内容,自行确定题目,灵活选择研究的重点和方面;立项不资助项目,可按题申报,也可超出课题条目自行确定选题,但要符合通知的精神;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不论资助与否,均可按通知精神自行拟定题目。

6.突出研究质量。规划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材料报送

请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学校通过”初审后,于2021年5月24日前印制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骑缝装订)报送项目管理科,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附件:2021-2022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汶翰,电话:5108382,邮箱:36295749@qq.com


附件【2021-2022 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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