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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兰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0-03-22 22:26   兰州城市学院—科学研究处   (点击: )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2010年兰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转发你们。为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目标,科技资源充分利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产、学、研紧密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原则,对申报项目择优引导,专项推进,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层次统筹安排。
二、申报类别
包括六大科技行动计划、七大科技专项计划和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三大类别,与我校有关的主要有:企业技术创新培育行动计划、现代农业支撑行动计划、院地科技合作推进行动计划、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行动计划、社会事业发展支持行动计划,生物与医药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人员服务行动专项和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紧密结合兰州地区的技术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明显,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2、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
3、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的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批复、核准、备案)。
4、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3)产品或技术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结合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相关计划或得到所在高校、研究院所相关基金支持的项目。
(5)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项目。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主持或参加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超过两项的;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没有结题验收或未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项目单位继续申报新的项目;经财务检查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且未加整改的单位的项目;同一项目同一申报单位或不同项目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多头申报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四、组织动员
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尽快组织科研人员认真研究《指南》内容,确定申报类别和重点,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特别是对联合企业申报的项目,要及早与有关企业联系,明确合作事宜(必要时签订合作协议)。对《指南》“社会事业发展支持行动计划”中的软科学、城市建设和文化、教育、体育、旅游项目,有关学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力争组织一批研究基础好、与兰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软科学及城市建设、文化、教育、旅游项目。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分为“科技攻关及产业化”、“社会发展”及其它专项类。申请人申报项目时应通过“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由兰州科技网点击进入,网址:www.lzkj.gov.cn),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兰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A4幅面)。申报重点项目要提供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项目单位管理层及科技研发人员构成情况、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主营业务市场占有情况说明及项目单位已获得的各类专业资质、奖励及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于2009年9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送科技处科研科。联系电话:7601256。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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