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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污染控制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教育厅专家组验收
2010-11-10 11:49   科技处   (点击: )

118下午,由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院校的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在我校综合楼一楼会议室举行城市环境污染控制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评审会议。校长孔庆浩教授,副校长刘举科教授、副校长梁延堂教授,学校科技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主要领导、重点实验室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化环教授、博士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余学军主持。

副校长刘举科教授致欢迎词并向与会专家领导介绍了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情况后,评审组专家听取了城市环境污染控制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赵国虎教授的详尽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质询答疑等方式对该实验室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合议,对我校的申报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兰州城市学院申报的城市环境污染控制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达到了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建议同意城市环境污染控制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评审。

副校长梁延堂教授对专家组表示感谢并向与会专家领导介绍了学校专业设置和实验室建设情况后,对实验室今后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设想。

校长孔庆浩教授代表学校作了总结性表态,并对教育厅科技处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同时深刻分析了学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面临的“六个不适应”,认为这些不适应既是压力,更是动力,解决这些问题,将会使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余学军做了总结讲话,同意并宣布兰州城市学院申报的城市环境污染控制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评审,建议按照评审组专家意见尽快整改并完善相关文本,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

环境污染控制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是我校申请到的自然科学类第一个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的评审通过填补了我校自然科学类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空白,是继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方言研究中心” 2010525日批准之后,兰州城市学院发展进程中一件大事,这不仅标志着我校实验室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更重要的是,该实验室的建立将会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西北地区的环境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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